四川师范大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7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四川大学2017自招简章

[复制链接]

131

主题

170

帖子

75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5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8-17 14:4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戳上面的蓝字关注我们哦!

北师、北邮、川大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自招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具有学科兴趣、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类型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专业(兼招文理类考生)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仅招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含物理或化学),或哲学、日语、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不限)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计划:日语25人、俄语15人、哲学27人、天文学27人。
攀登计划日语、俄语、哲学、天文学等专业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日语、俄语限招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二、 申请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中的相关专业:
1、 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 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 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 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 对天文学、哲学、日语、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申请者均须提交所获学科奖励或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包括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考核不分文理科。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
四、 录取规则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体检达到我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相关专业录取规定,且符合下述要求,方可录取:
1、志愿填报
对于省级招办单独设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按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报考北师大。对于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且省级招办未设提前批自主招生单独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2、录取优惠
1)引领计划: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除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或模拟投档线下20或3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执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或30分,即予录取。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2)攀登计划:报考天文学、哲学、日语、俄语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除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或模拟投档线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执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5或35分,即予录取。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五、 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本系统报名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复试时间与其他学校冲突时,仅允许确认一所学校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2017年3月17日至3月27日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2017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证明材料(含获奖证书、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所在中学未实施,可不提供)。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5月15日至5月25日,确认考试。
4.6月2日至6月10日,打印准考证。
5.6月10日至11日,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地点为北师大校内。详见准考证。
6.6月20日左右,查询考核结果。
六、 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师大自主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初审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初审实行网上随机审核,每位考生的材料,随机由三位专家评审。复试面试环节,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现场抽签决定考生考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5.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http://admission.bnu.edu.cn

北京邮电大学自招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其他自主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我校在2017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84人)以内,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二、自主招生专业(类)及各专业(类)报名条件
我校今年有以下9个专业(类)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同时考生还须具备所报考专业(类)要求的以下报名条件:
专业(类)
自主招生面向省份
报名条件
对于上海、浙江考生选考科目要求
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专业)
全国所有省份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学、化学、生物)省级赛区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物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全国所有省份
报名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2.对于所报专业(类)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物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
软件工程
物理、化学
工业设计
物理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
物理、化学
自动化
除上海、浙江以外的其他省份
————
信息安全
————
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6万元/年)
除内蒙古、青海、西藏以外的其他省份
物理
对于工业设计专业,爱好设计创意,具备一定美术基础,参加过省级及以上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青少年设计艺术类大赛并获奖励的考生也可报名。
对于工商管理类、物联网工程专业,高中阶段获得英语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的考生也可报名。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应按照上述各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从2017年3月16日10:00开始。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请注意:
(1)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2)在报名过程中,考生须慎重选择我校上述自主招生九个专业(类)中的一个专业(类),不可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类),网审通过后不得变更自主招生专业(类)。
(3)考生的证明材料可以形式多样,但以体现高中阶段个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为主。考生须将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须按照附件(一)中的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报告无效)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中“申请报告”在报名系统中“志愿管理-附加材料”模块上传)。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可向我校同时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我校将其纳入自主招生的初审评价中。
(4)若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实名向我校推荐考生,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具体、详实,且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单独上传。专家须在推荐信中附上专家简介、联系方式,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附上联系人方式,以便我校核查。
2.中学审核及公示: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请中学确认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中学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上传申请表及完成报名: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点击后报名系统中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考生完成报名。考生须在2017年3月25日17:00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报名。
4.网审:我校设立网审工作组,负责对报名系统中考生状态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的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基本审核。网上报名材料或“自主招生申请报告”不符合要求,或者未能说明考生符合所报专业(类)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
在报名系统中,网审工作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留言提示。考生仅可进行一次修改,修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7:00。
网审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在修改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仅可进行一次修改并提交)或“审核未通过”。
5.寄送报名材料:考生网审通过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报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中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申请表、自主招生申请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获奖材料,同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学公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等。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2017年4月1日之前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我校实际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若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实名向我校推荐考生,推荐材料须单独邮寄至我校,不得与考生报名材料一起邮寄,请在2017年4月1日之前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我校实际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可能无法将报名材料或推荐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材料,同时请在快递信封右上角以醒目粗笔注明“自主招生+专业(类)+报名号后四位”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6.收寄状态查询: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显示。考生须及时登录查询个人材料邮寄状态。
四、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参与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初审
对于考生寄送的纸质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所体现出的综合素质(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学业表现、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学科素质(包括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对于所报专业(类)的认知和发展规划情况等)进行评审。我校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自主招生各专业(类)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我校在初审过程中将适当向中西部地区考生和农村地区考生倾斜。
考生可于2017年4月27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2.确认考试
《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将于2017年4月27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的考生,须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到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须按照《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7年6月10日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4.考核
2017年6月11日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特长测试。其中,知识能力测试满分300分,学科特长测试满分150分。
知识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分为数学和思维能力测试两门科目。
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我校针对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组织的学科特长测试。学科特长测试由我校根据相关学科、专业(类)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学科专家进行。
选择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工业设计、信息安全、工商管理类、物联网工程专业(类)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上机测试(可选),考生在报到时可自愿申请是否参加6月12日进行的上机测试,上机测试成绩单列,不计入考生学科特长测试成绩;选择软件工程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新知识讲授+上机测试+面试。
特别说明: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且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的自主招生考生,免于参加笔试和上机测试,仅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针对上述考生所单独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5.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自主招生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特长测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的入选名单。对于在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的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的考生,若面试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可进入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
入选总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0%,将根据生源质量情况而定。
6.公示
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获得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于2017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结果。
五、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仅享受所认定自主招生专业(类)的优惠政策。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7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3.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的优惠政策见下表,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按照下述要求填报志愿:
自主招生专业(类)
录取条件
填报志愿要求
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类)。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类)。
信息安全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电子信息类(电子工程)”。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电子信息类(电子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计算机类”。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计算机类”。
自动化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类)。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类)。
软件工程
工商管理类
工业设计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物联网工程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 “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 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至“物联网工程”专业。
考生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且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
注:(1)【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考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于获得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须按照上述原则填报志愿。若考生能被我校录取,则在所学专业大类培养后将被分流至所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专业。
(3)上表中“录取条件”所列优惠政策适用于上海、浙江以外的省份。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优惠政策,参见下面第7、第8条。
4.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5.通过我校考核并进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的考生中,上机测试成绩优秀者(上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85分及以上为优秀),以及在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即可被我校录取。
6.所有享受降分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均不得低于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核、录取。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7.对于上海市考生,获得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获得软件工程、工商管理类、工业设计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享受一本线优惠政策)、物联网工程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
8.对于浙江省考生,获得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获得软件工程、工商管理类、工业设计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获得物联网工程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享受一本线优惠政策)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方可被我校录取。
9.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AB+,必测科目等级最低为4C 1合格。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北京邮电大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辅导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对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和北京邮电大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四川大学自招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和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包括“学科特长”计划、“双特生”和“国家试点学院”三项,招生录取人数控制在2017年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即460人)以内。我校将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宁缺毋滥。具体招收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下列三项之一,不能兼报:
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学科特长”计划: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在招生专业(见表1-3)相关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㈡、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报考“双特生”:
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在某一学科领域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独到见解的“奇才”、“偏才”和“怪才”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国家试点学院”: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2、对生命科学具有执着的兴趣爱好和创新潜质,立志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高中阶段生物成绩特别优秀且已初显生命科学研究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二、招收专业
㈠、“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如表1-3,每名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㈡、“双特生”的入选专业将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遴选委员会根据考生特殊专长的学科领域、基础水平和真才实学等情况经考核测试合格后予以确定。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㈢、“国家试点学院”的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类。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注: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1、上述招收专业范围不包括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2、上述招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三、报名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㈠、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7日18:00至2017年3月31日24:00
㈡、报名流程
1、网上实名注册:
报名平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请考生使用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按网上要求进行实名注册。
2、填写申请材料:
注册成功后,请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中学信息、高中阶段成绩及排名、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社会活动等各项信息。
选报我校的考生需填写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上述信息填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四川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3、上传申请材料:
请考生下载、打印《四川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将中学盖章和个人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同时将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以及其他证明自己学科特长和优势的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上传完成后,请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完成报名。
考生若获得相关推荐,请填写推荐人(含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将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由推荐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㈢、温馨提示:
1、考生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上述注册报名流程。
2、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考生务必确保上传的每一项申请材料清晰可读。
四、选拔程序
㈠、资格初审:
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思想品德、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报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并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㈡、网上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初审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测试费130元/人,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7日00:00至2017年5月31日24:00,缴费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考生。
㈢、考核测试:
初审合格考生须到我校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发展潜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考核测试定于2017年6月11日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学科特长”计划的考核测试为能力综合测试(采用机读卡笔试答题,时间2小时,共150题,满分300分)和专家组面试(满分3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能力综合测试成绩×40%+专家面试成绩×60%。
2、“双特生”的考核测试为相关学科领域的多名专家针对考生的特殊专长、基础水平和真才实学进行测试。测试时首先由专家组与考生面谈,根据了解到的考生的兴趣特长现场命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书面作答;随后专家组针对学生的兴趣特长、知识积累和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深度的面试。考核测试结果分为“出类拔萃”、“特别优秀”、“优秀”和“不合格”。
3、“国家试点学院”的考核测试为生命科学基础知识笔试和相关领域多名专家的综合面试。
㈣、资格认定: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审定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公布并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五、优惠办法
㈠、“学科特长”计划优惠办法:
1、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0分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考生经我校专家考核测试合格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专业选择范围如下:
表4: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考生专业选择范围

注: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1、上述招收专业范围不包括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2、上述招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㈡、“双特生”的优惠办法: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0分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考核测试结果“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3、考核测试结果“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下30分以内),经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㈢、“国家试点学院”优惠办法:
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注:对于上述优惠办法中提及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本科录取不分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我校在江苏省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B。
六、录取办法
入围合格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在生源地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七、监督机制及举报渠道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iwei@scu.edu.cn(监察处)
nic8401@scu.edu.cn(招生就业处)
2、电话:028-85404020(监察处)
028-85468002(招生就业处)
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监察处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0065
八、其他
㈠、三级信息公开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sgs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开网址见其官方网站。
㈡、考生报考自主招生时选择的科类须与高考报名时选择的科类一致。“高考投档成绩”是生源地省级招办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㈢、考生本人、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十、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028-85468002
咨询邮箱:nic8401@scu.edu.cn 邮编:610065
咨询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














关注我们
ID:jingsaixinwen

读好书赏好题评世界竞赛资讯揽天下竞赛大事竞赛爱尖子微信号:jingsaixinwen网址:www.aijianzi.com论坛:bbs.aijianzi.com提示爱尖子会持续关注竞赛相关新闻
更多问题请直接在公众号中咨询
长按上方二维码识别关注我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GMT+8, 2025-5-11 21:54 , Processed in 2.308713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